23.1.09

禁烟区

禁烟区范围2009一月一日起扩大,几乎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更多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准吸烟,禁烟新地点包括非冷气的室内场所,如邻里商店、邻里购物中心、巴刹、地下或多层停车场、渡轮码头、酒店大厅、电梯等候处、儿童游乐场及运动区,以及原本已禁烟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出入口处的5公尺范围。

就好像以前在购物中心,即使是没有冷气,公众人士也是很难避开二手烟,儿童游乐场或者是运动场所,老人家或者是在那里玩乐的那些小孩子也是很难避开所谓的二手烟。”
所以这个条例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抽烟的人士是一大好消息。

但是上个星期我在老妈的家,我和老姐在等待电梯,门一开有位中年人士踏出电梯随着一股难闻的烟味就飘出来,老姐气得破口大骂真没有公德心政府都把禁烟区范围扩大但是有些人还是明目张胆的在禁烟区抽烟,最后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只好乘搭另一边箱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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